淮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農村假冒偽劣食品整治專項行動”典型案例
淮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農村假冒偽劣食品整治專項行動”典型案例

自農村假冒偽劣食品專項整治行動開展以來,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農村食品突出問題,切實維護消費者身體健康和合法權益,已辦理了一批違法案件,現將今年以來查處的一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1.淮南市市場監管局查處謝家集區**食品店經營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和標簽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食品案
2025年7月24日,淮南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謝家集區**食品店經營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和標簽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食品的違法行為,作出1.警告;2.沒收違法所得757.72元;3.沒收違法經營的不合格粉絲279包(抽樣數量除外)、標簽不符合規定的袋裝紅色膏狀物29袋(10斤/袋)、袋裝紅色膏狀物48袋(5斤/袋)和白色瓶裝膏狀物77瓶;4.并處罰款22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5年2月24日,淮南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進行現場檢查,在其經營場所內發現:無標簽標識的白色塑料瓶裝膏狀物;無標簽標識袋裝紅色膏狀物;無標簽標識的白色桶裝紅色膏狀物;無標簽標識的散裝粉絲。上述無標簽標識的散裝粉絲經抽樣檢驗,其中黃色粉絲和灰色粉絲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經查,涉案散裝粉絲,均無標簽標識,當事人未能如實提供購進單據、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和供應商資質,也無銷售單據。其中,涉案不合格的黃色粉絲和灰色粉絲貨值金額44640元,違法違法所得無法計算。涉案白色塑料瓶裝膏狀物,當事人提供有購進單據、產品合格證明和供應商資質等材料。貨值金額3988元,違法所得757.72元。無標簽標識袋裝紅色膏狀物,當事人提供有購進單據、產品合格證明和供應商資質等材料,貨值金額9319.28元,無違法所得。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第六十七條第三款和第六十八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和第七項的規定,淮南市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2.八公山區市場監管局查處陸某涉嫌未經登記以市場主體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及未取得登記證從事食品生產加工案
2025年7月31日,八公山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陸某未經登記以市場主體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及未取得登記證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沒款7348元的行政處罰。
2025年6月10日,八公山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八公山區豆腐產業園內的兩間廠房進行檢查,發現廠房內正在進行千張生產,當事人無法提供生產許可證書(或小作坊登記證)及營業執照等合法證件。經查明,當事人未辦理食品小作坊登記證證等食品相關證件,執法人員現場清點冷庫內存放加工千張,共計62袋,貨值總計3348元。當事人無法提供銷售記錄,無法計算當事人的銷售金額。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一款與《安徽省食品安全條例》第十條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與《安徽省食品安全條例》第八十五條之規定,淮南市八公山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3.大通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大通區上窯鎮**雜貨店無證經營超過保質期食品案
2025年6月27日,淮南市大通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大通區上窯鎮**雜貨店無證經營超過保質期食品的違法行為作出:一、罰款1000元;二、沒收涉案物品的行政處罰。
2025年4月17日,大通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位于大通區上窯鎮云南崗村的大通區上窯鎮**雜貨店進行現場檢查,檢查發現:1.該店食品經營許可證已過期;2.該店銷售的6袋“愛情公寓5”“調味面制品”(生產日期:2024年5月9日,保質期:6個月);10袋“愛情公寓(半干濕辣條)”“調味面制品”(生產日期:2024年8月2日,保質期:6個月);9袋“缽缽雞味(調味面制品)”(生產日期:2024年5月19日,保質期:180天);3袋“飛旺”牌“沙爹長參絲”(生產日期:2024年1月14日,保質期:4個月)超過保質期,當事人食品經營許可證過期繼續經營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十)項的規定,構成了無證經營超過保質期食品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之規定,依據《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2024年版)第【117】條、《市場監管行政違法行為首違不罰清單(一)》第5條的規定,大通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來源:食品流通安全監管科




